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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廉政准则》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  源: 本站原创  作  者: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14日  被阅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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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治理腐败,构建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监控防范体系,根据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南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南司党[2011]1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监控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是构建惩防体系、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能够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真正把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现邵武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促进司法行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过努力,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支持预防腐败工作,理解和掌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范围包括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人员。防控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岗位,以及掌握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重大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及内部管理权的部门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系统内部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定方案、排查风险、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法步骤

  (一)风险排查(20119月)。各股、室、中心、处、所根据职能,围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环节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同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从本部门管理事项、业务工作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每位干职对照履行职责、执行法律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表现形式。

2、查找股、室、中心、处、所风险。针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环节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岗位、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查找局机关风险。结合司法行政特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二)风险评估(201110月)。在认真做好排查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放大问题管理的方式,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并从防控的角度,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经市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逐一汇总、登记造册。廉政风险分三个等级:

1、一级风险。对行使重要的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权、财务权等,涉及人财物和司法公正等权力较大、较灵活,容易出现或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2、二级风险。直接从事人财物、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岗位,有可能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岗位,容易出现或滋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风险。

3、三级风险。工作岗位有可能导致违规违纪,对工作有不良影响的风险。

(三)风险防控(201111月)。对排查出的风险防控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把手”对风险防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风险防控直接负责,对风险直接跟踪监控,对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认真研究,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逐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以表格形式,将经评估、确认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权力运行阳光、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

1、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作出廉政承诺。

2股、室、中心、处、所风险防控。股、室、中心、处、所围绕工作职能、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

3、局机关的风险防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认真研究分析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健全防控机制。

(四)风险管理(201112)廉政风险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分预防、监控、处置三个环节对风险防范的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1、前期预防。在前期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综合运用廉政教育、谈心活动、办事公开、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各种前期预防工作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体制机制防线,预防腐败发生。

2、中期监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发挥好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信访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等方式为主的信息监测进行定期自查,领导小组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为主的垂直检查,对职能行使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股、室、中心、处、所个人发出预警信号,形成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控。

3、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照防范监控分工,由防控责任人牵头组织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股、室、中心、处、所进行督导,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处、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监察室)。各股、室、中心、处、所要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的新载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抓手,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各股、室、中心、处、所要确立把握重点,着力解决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和重大改革等问题,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高质量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3、跟踪检查。各股、室、中心、处、所要严格按照此项工作的方法步骤稳步推进,将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股、室、中心、处、所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确保取得实效。

    各股、室、中心、处、所工作部署情况于918日前,工作完成情况于1218日前报送局监察室。

 

            邵武市司法局

一一年九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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