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今年8月28日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为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南平市司法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司〔2011〕86号),决定于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即自8月28日至9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在我市扎实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为契机,通过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为邵武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形式
(一)办好宣传日。8月28日,各地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城市和乡镇人口密集以及人员流动量大的地区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组织人民调解文艺节目演出、现场解答咨询、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受理调解等形式,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二)集中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邀请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报道,重点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本地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先的进典型,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广播有声”。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可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调解技能比赛、协议书制作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指导司法所办好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各司法所要组织村居(社区)人民调委会的调解员,利用法制宣传栏、村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墙体宣传标语等形式,最大程度地扩大人民调解宣传的覆盖面,推动集中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地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广泛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组、社区、厂矿、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纠纷信息,认真做好调解活动,帮助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摆上位置。要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要主动作为,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发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确保活动的成功举行。
(二)统筹兼顾。各地要把集中宣传活动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结合起来,注意发现和树立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强化指导。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赴各地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并做好信息上报。
各地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总结,请于9月30日前报市局基层股。
邵武市司法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