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龚常青等一行10余人深入邵武市司法局,对邵武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邵武市司法局局长黄长全、副局长黄临江和陈永忠,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调研会议。
会上,龚副主席作重要讲话,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了强调。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
随后,市司法局黄局长汇报了邵武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邵武市于去年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去年底组织各司法所对五类矫正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截止至2011年5月底,邵武市累计社区矫正对象318名。同时,由于体制、机制、保障等原因,邵武市尚未启动此项工作,为此,黄局长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建议: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要密切协调配合。市里应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在市社区矫正工作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三要落实保障措施。要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措施,市财政应提供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四要规范有序运作。要加强建章立制,既要严格执行上级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又要善于在工作中总结摸索,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的具体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五要完善制度建设。要在广泛学习与借鉴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树立开拓创新的思路,勤于实践,勇于探索,既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又要从实际出发,健全和规范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邵武市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高起点有序运作;六要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典型和社区矫正对象成功矫正典型,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程度,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
最后,到会的各单位领导就社区矫正工作如何进一步开展进行认真的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