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省里两个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在抓洪墩司法所示范用房建设的同时,积极与乡镇协商,并向上级争取,采取调整改建的方式,强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过多方努力,现已有下沙司法所等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改建项目获邵武市发展与改革局批复立项。
加强党风廉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铁城清韵敬廉践廉学习的主题活动,着力解决公务员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表率意识、廉洁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问题;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建立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通过述职述谦、责任制考核等形式加强队伍的管理,加强效能行风督察工作力度。同时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法律服务市场收费、服务等重要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防止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邵武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5次会议精神,制定了司法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分工。五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向机关人员多次传达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局二层以上领导按规定填报廉洁从政信息卡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积极完成市效能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照效能建设责任制做到发现问题早、采取措施早,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三是制定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绩效任务(40)指标分解设置工作表,四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进行多次查岗,效能监督。上下班时间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公务外出、下乡、出差、请假等无法按时签到或签退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到局办公室备案。全面促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效能工作。
抓好政风行风的专项治理。以政务公开为载体,对机关的人事、财务、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福利待遇、公务接待等事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风行风政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项:一是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态度,树立为群众、为基层、为三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在法律服务领域严禁私自收费、不按标准收费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加强对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执业道德违反执业纪律进行检查处理。四是对全市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促进基层司法所工作建设。五是确定司法局政风行风评议选题,制定“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为主题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迎接上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制定下发《邵武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创新普法形式,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送法活动下乡,在张厝墟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人次,发放《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130多本及《物权法》、《公证法》等宣传资料200多份。基层司法所采取在国道口和村组醒目处书写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广播及户代表会议平台等开展普法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举办法制讲座。张厝、拿口等基层司法所深入辖区小学举办法制讲座,重点宣传“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在校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组织法制培训。市司法局举办普法骨干培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有《信访条例》、《规范办理来信来邮事项路线图》和《邵武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讲解如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和“五五”普法自查、总结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所长参与办理涉法信访事项和做好“五五”普法验收的工作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自查,全力迎接上级检查。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把其做为今年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一是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学校、企业、村(社区)《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二是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抽调部分成员单位人员分四个验收小组对19个乡(镇)、街道和28个市直部门进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三是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工作。下发了《关于上报“五五”普法有关材料的通知》,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抓好迎检指导工作,制作了邵武市“五五”普法专题片及邵武市“五五”普法五年的工作总结;四是做好迎接南平市检查。
三、强化法律保障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全市各地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点建设工程沿线、工业园区周围、重点企业周边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调处,切实做到 “排查一件调处一件”, 件件有着落,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0年3月23日,拿口镇册前村民熊某骑摩托车与拿口镇一居居民张某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熊某死亡,因熊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纠纷一直在激化、升级……。3月26日,死者方亲属几十人在张某的家里设置灵堂、摆放花圈,给周边居民造成恶劣影响。双方当事人、亲友欲大打出手,一场民间打斗将剑拔弩张,由于村主干和调解主任及时赶到,做好了双方当事人劝解工作,才把事态平息下来了。但死亡赔偿数额双方要求差异太大,双方当事人在市交警大队主持下进行调解,还是难以协调一致。死者方亲友情绪激动,扬言没有40万,就把尸体抬到肇事者家里。3月30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镇调委会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赔偿各项费用共30万元的意见。双方当事人经各自商议,都同意该调解方案,并在签完调解协议书后,付清第一笔10万元赔偿款,第二天死者家属将尸体火化、出殡。至此,这起正在激化、升级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化解,消除了对稳定的影响。据统计,2009年11月21日至2010年5月20日,全市各乡(镇)、街道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66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346件,已调处346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337件,调处成功率为97.4%;属于行政调解的120件,调处结案109件,调处结案率为90.8%。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涉及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3件,涉及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2件536人;防止群众性械斗5件200余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持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3月25日,全市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一)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一是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切实把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经常听取情况汇报,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调处方案,进行妥善处置。二是各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要求,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本部门份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同时,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了沟通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处理跨部门的矛盾纠纷。2010年元月下旬,晒口司法所在街道信访办配合下,调处一起缠访户新丰村村民熊某某与新丰村2亩自留山纠纷,通过调处问题得到解决,熊某某息访,不再到市里上访。三是各地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导。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交流指导工作信息,互通工作情况,研究具体意见,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和协调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明确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三个重点,围绕五个方面,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重点地区,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调处工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街道),放在村居(社区);突出重点对象。对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上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突出重点时段。特别突出加强对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召开期间这五个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围绕五个方面:因企业改制破产、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因环境污染、违规办学、医患关系、食品或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复退军人、库区移民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敌对势力渗透插手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等。(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原则,对一般性能够当场调结的,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建立联合调处机制,确定牵头部门和地区,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地区组成的专门调处机构进行联合调处。今年元月底,晒口街道投资2万多元为破产企业原木机厂8户下岗人员安装了水电、闭路电视和房屋维修。这8户人家非常感激,并表示不再到市里上访,还向街道写了感谢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把触角延伸到城乡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据统计,在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中,全市各乡镇、街道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43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267件,已调处267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256件,调处成功率为95.9%;属于行政调解的76件,调处结案70件,调处结案率为92.1%。防止民转刑事件2件,涉及7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1件,涉及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25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了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市“两会”期间社会安定、和谐。
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南平市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下旬,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的一天下午,浙江省庆元县的吴某到拿口司法所反映:他的姐姐住池下村一组朱头山,被儿子、儿媳虐待长达8年,如今已是奄奄一息,要求政府对不孝儿女进行教育惩罚,请求司法所前往调解。次日,拿口司法所袁所长与拿口镇妇联彭副主席、池下村调解主任一同前往吴某家进行调解。在了解情况后,袁所长召集吴老太儿女与媳妇们在大儿子家门口开调解会。在近两个小时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真情感召下,老人的两个儿子、媳妇羞愧地低下了头,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据统计,4至5月,全市各乡镇、街道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共调解纠纷66件,调解成功52件,其中,常见性纠纷34件、征地拆迁纠纷2件、医疗纠纷1件、交通事故纠纷2件、劳动争议纠纷4件、环境污染纠纷3件、其他纠纷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发现治安隐患6条、发现案件线索1条、防止非正常上访1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总结提高工作。严格对照《邵武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邵司〔2007〕15号)中的“标准”,开展回头看、补缺补漏、总结提高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并认真开展第三批 “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侯选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全市共推荐、申报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司法所1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4个、示范人民调解员40人。4月13日,洪墩、水北街道飞机坪社区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迎接了南平市司法局检查验收组的抽查,受到好评。
积极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路子,在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于3月29日成立了邵武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委会为市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由具有法律、交通事故处理专业知识及调解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办公场所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邵武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活力,将减轻公安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压力,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中矛盾纠纷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一条化解矛盾纠纷的便捷途径。
积极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坚持以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执行《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少对抗、防激化,不易反复等优势,积极开展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化解工作,在缓解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医患纠纷基本引入中心调解,医患纠纷的发生率、激烈度、参与人数大大下降,医患纠纷处置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截止今年5月底,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共接受来电来访咨询20余人次,受理医患纠纷12件,除1件终止(无法达成协议)、1件中止(还在治疗)、2件正在调处外,已调结8件。其中,2件纠纷医方无过错,不予赔偿(占终结总件数的25%);6件纠纷医方或经专家咨询认为医方在诊疗、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有过错或瑕疵,经协商调解共赔偿7.72万元(其中,最高赔偿2.97万元/件,最低0.4万元/件,平均每件赔偿1.29万元)。与2009年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赔偿额相比,降低近20%。调解时效最快的2天,最慢的不超过一个月,并且所有调结的纠纷都做到了案结事了,没有一件反复,当事人双方普遍感到满意。患者叶某2010年3月13日以“反复咳嗽、咳痰10余年,气喘3年,加重4天”为主诉由门诊拟“喘症”收住邵武市人民院。入院诊断为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阻塞性肺气肿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给予各项检查并对症用药。15日16:30患者突发左上肢乏力、口角歪斜、言语含糊、进食呛咳流涎等症状。其家属对患者在住院过程中出现病情变症不能理解,认为是医院治疗不当造成的,在医院大吵大闹,拒绝支付医疗费,并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万元。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受理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中心调解员不分上下班,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做医患双方的思想工作,以诚意感动患方家属,使他们愿意冷静坐下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承诺不再吵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由医方赔偿患方1.4万元的调解协议。
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2月8日,晒口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到煤矿看望刚刚劳教释放的二进宫法轮功人员江某,并与他及其家人座谈,勉励他要痛改前非,重新扬起生活风帆。江某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期望,彻底与法轮功决裂。今年上半年,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47人,其中,落实责任田31人、从事个体经营或打工24人,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
开展对福建籍在沪释解人员摸排活动,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圆满召开。为配合上海市做好世博会期间维稳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圆满召开, 4月21日至28日,对2006年以来刑满释放和2008年以来解除劳教,且目前居住或暂居上海的邵武籍人员进行了一次摸排。在排查过程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社区)之间密切配合,积极动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属提供线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准确地掌握了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去向,并通过帮教小组及其亲友做好在沪刑释解教人员的联系和教育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8名刑释解教人员在上海,他们有的经商有的打工,表现良好。
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海西经济强市建设保驾护航。
发挥公证、律师主力军作用。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形象好”的高素质公证队伍为目标,围绕“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公证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树立良好公证形象,。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下午临近下班,家住武夷山市五夫镇的王某匆匆来到邵武市公证处,称其儿子因患尿毒症需做换肾手术,手术时间就在第二天,医院要求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但王某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如果拒绝受理,救命时间就会延误,公证员黄健平及时汇报情况,得到批准事先制作好公证书,司法局亦予以支持连夜,派车送黄健平、彭红娟二人赶往武夷山市五夫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真实无误后,当场向王某送达公证书,一切工作就绪后返回邵武已经是下半夜了,王某对公证人员不辞辛苦、忘我工作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万分感激。截止2010年6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56件,其中:国内经济7件,国内民事441件,涉外民事447件,涉港澳5件,涉台156件。公证法律咨询20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9万元。市局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指导,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初审工作。市3家律师事务所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活动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满足群众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2010年上半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承办各类案件310件。其中:刑事案件60件,民事代理210件,经济代理15件,非诉讼事务21件,代写法律文书33份,解答法律咨询756人次。
加强法律援助和“148” 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精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核心,真心诚意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1件,其中:民事案件76件、刑事案件15件,解答法律咨询380人次。受援人数123人,其中:残疾人10人、老年人21人、未成年人37人、妇女63人、贫困者86人、农民78人、农民工27人、灾民3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8.9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83万元。
“148”法律服务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到热情、文明、优质、高效。148”中心在指导乡镇“148”工作中,结合基层实际,分别到了下沙、通泰、水北镇、大竹、拿口、昭阳办等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指导。对求助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今年3月中旬,市民张女士与本市某开发商签订一套购房合同,预交了定金5000元。后张女士以房价偏高等原因,向开发商提出撤销合同退回订金的要求,开发商不同意。于是张女士到“148”协调指挥中心求助。148”协调指挥中心了解事情的始末后,中心沈主任向该女士讲解了《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帮助她理解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又与开发商协商。在“148”中心沈主任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女士以3500元补偿给开发商,开发商同意终止购房合同,退还预交款1500元。该起购房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后,张女士特意到“148”中心向沈主任表示感激之意。据统计,截止2010年上半年,全市 “148”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42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57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50件,提供上门服务180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36件,调解各类纠纷225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68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94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4.14万元。
努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据统计,2009年11月21日—2010年5月21日,全市各地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8家,其中,乡(镇、街道)10家、村(居)100家、乡(镇、街道)、村(居)企业5家、其它3家;代理民事案件34件,其中,诉讼代理9件,非诉讼代理25件;调解民间纠纷273件;协办公证30件;见证39件;代写法律文书142份;解答法律咨询770人;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积极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年检注册——向市局提供有关材料,交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费。截至5月14日,全市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要求参加年检注册的3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网上年检注册工作全部结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
201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提高调委会主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使各类纠纷在萌芽状态被消灭,在基层被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以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庆”前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他们坚定做新人的信心,自觉遵纪守法、安居乐业。
二、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争取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三、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力度,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迎接福建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争创全国首批“法治市”;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南平市司法局下达的2010年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