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住所地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或持有暂住证的,事由、案由发生在本市辖区的公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2、确因经济困难,经审核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邵武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代理人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3、经济困难的证明;4、需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5、有关的案件材料。6、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